退款和退貨政策

退款和退貨政策

退換貨政策

我的大號半大號 本店提供顧客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0天內無理由退換貨服務。但需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產品必須完好無損,與發貨時狀態相同,密封包裝,並附有原廠標籤。產品不得有任何凹痕、刮痕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損壞。
  • 顧客必須在收到商品後 14 天內行使換貨或退貨權利。
  • 必須出示購買憑證,並核對收據日期與相關文件是否一致。
  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點擊這裡..
  • 法律保障 消費者保障主要受以下法律法規管轄: 法國消費者法典(消費者守則)具體而言,是第 L217-3 條至第 L217-20 條。根據以下章節將闡述的條款,這不應適用。

若符合上述所有條件,顧客可以選擇更換同等或相近價值的產品,或退貨並獲得全額退款。在任何情況下,賣家均不承擔因匯率或銀行收取的手續費而產生的任何費用。

 

法律保證

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19.493號第19條和第20條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自購買之日起6個月的法定品質保證,在此期間,消費者可以根據上述法律條款的規定,要求更換有缺陷的產品、退還已支付的款項或修理產品:

第十九條-當產品的數量或淨含量少於容器或包裝上標示的數量或淨含量時,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產品;如果無法更換,消費者可以選擇獲得等值的贈品用於購買其他產品,或者退還多付的價款。

第二十條-在下列情況下,在不影響對所造成損害的賠償的前提下,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修理商品,或在賠償後更換商品,或退還已支付的款項:

  1. a) 當受強制性安全或品質標準約束的產品不符合相應的規範時;  b) 當構成產品的材料、零件、零件、元素、物質或成分與產品所附規格或標籤上的資訊不符時; c) 當任何產品因製造、加工、材料、零件、零件、元素、物質、成分、結構、品質或衛生條件(如適用)方面的缺陷,不完全適合其預期用途或消費,或不適合供應商在其廣告中指明的用途或消費時; d) 當供應商和消費者約定合約下的產品必須符合某些規格,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時; e) 當首次提出保固請求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後,產品出現信函中所述的缺陷,導致產品不適合使用或消費時,則適用以下條款: c) 持續有效。若出現技術服務所解決的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,或同樣的缺陷在下一條所述的期限內再次出現,則該權利仍然有效; f) 當合約標的物有隱藏的缺陷或瑕疵,妨礙其按預期用途使用時; g) 當金匠製品、珠寶及其他類似物品中金屬的純度低於標示的純度時,本條款適用。就本條款而言,整體出售的物品應視為一件物品,即使它由不同的單元、部件、零件或模組組成,無論這些單元、部件、零件或模組是否彼此獨立使用。儘管有上述規定,在更換的情況下,只要更換的單元、部件、零件或模組與原件完全相同,即可進行更換。

鑑於上述情況,消費者必須在上述情況下使用法定擔保,而不得使用前一標題中規定的「entrelatas」來換貨和退貨政策。

退款

收到退貨後,我們會向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您,我們已收到您退回的商品。 我們還會通知您退款的批准或拒絕。

如果您的申請獲得批准,我們將處理您的退款,並在 3 個工作天內自動將款項退回到您的信用卡或原付款方式。

遲到或缺少退款

如果您還沒有收到退款,請先查看您的銀行帳戶。

然後聯絡您的信用卡公司,退款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正式到帳或反映在您的交易記錄中。

接下來請聯繫您的銀行 退款之前經常有一些處理時間。

如果您已經完成了以上所有步驟,但仍然沒有收到退款,請聯絡我們:info@mygrosdemisgros.com。

換貨

我們只對有缺陷或損壞的商品進行更換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商品,請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@mygrosdemisgros.com。

運費退貨

如需退貨,請將產品郵寄至我們收到您的退貨申請後提供的確切地址。

您需自行負擔退貨運費。運費不退還。如果您收到退款,除因我方原因導致的問題外,退貨運費將從您的退款中扣除。

根據您居住的地方,您交換的產品可能需要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。

如果您要退回更昂貴的物品,您可以考慮使用可追踪的運輸服務或購買運輸保險。 我們不保證我們會收到您退回的物品。

需要幫忙嗎?

如有任何關於退款和退貨的問題,請與我們聯絡:info@mygrosdemisgros.com。